“关于召开全国第二次‘深入实施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 |
| 时间:2008-07-28 来源:互联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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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大企业学前教育科、教研室:
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“关于召开全国第二次‘深入实施<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>经验交流会’的预备通知”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纲要》精神,总结我省前期学前教育的工作经验,向全国展示我省的研究成果,请各市或幼儿园积极参与即将召开以“幼儿教育的和谐发展”为主题的全国第二次“实施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经验交流会的各项活动。该会议拟采用主题报告、专题专场的形式。专题专场分别以幼儿教育质量管理与幼儿教育的和谐发展;教育活动的展开与幼儿发展;幼儿园、家庭、社区的合作与教育环境创设 ;园本教研与教师发展四个专题(各专题指南见附件)。各地可以选择四个专题或其中的专题,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总结基层实践中积累的典型经验,准备相关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资料,经验材料(文字稿)请务必于5月30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: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幼教项目办公室 徐书芳 66096176@163.com 电话:010-66096176 华东师范大学: 李季湄 lijm@vip.sina.com 电话:021-62232669
附:关于召开全国第二次“深入实施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经验交流会”的预备通知
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 二○○六年五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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